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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离婚前将财产转移给亲属是否符合法律规定

admin 南康区律师 2024年04月15日
离婚前把财产转移给亲属的行为不合法,根据法律规定,禁止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侵犯另一方财产利益的行为,当事人被配偶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依法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二条
夫妻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婚姻家庭编的解释
(一)》第八十四条
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,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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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在正式离婚之前的财产转移都可以认定。2,属于个人财产。3,可以根据协议主张分割房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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